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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绿化生产、园林科技、园容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编制本局年度育苗指导性计划、苗木出圃信息表,审核汇编绿化生产计划及投资计划,并对城市的街道、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绿化计划方案进行汇总和审核,负责督促、实施、协调管理。
二、编制我市城镇绿化种植计划,协助群众绿化管理所做好街道绿化带、公共绿地等处的树木砍伐、移植的现场勘验和报批工作。
三、编制绿化科研计划,指导局属各单位科研工作,检查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协调各协作课题等。
四、负责定期检查绿化生产、园容卫生工作,组织评比及总结经验,帮助解决绿化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街道、公共绿地、景点建设的绿化工程进行验收、预决算审核等。
五、负责全局的绿化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统计和掌握绿化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群众绿化所工作职责
本所负责制定城市全民义务植树计划,指导社会绿化、验收绿化配套工程、审办占用绿地、伐移园林植物手续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制定城市全民义务植树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动、组织全市各单位(市民)参加义务植树及其有关劳动,并做好指导、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
三、对城区、郊区及六县的绿化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市单位附属绿地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花园式单位”的创建评审工作。
五、负责向社会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和保护园林绿化资源与成果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验收全市有关报建单位的绿化配套工程。
六、依法审办全市各种申请占用园林绿地或砍伐、移植、修剪园林植物的业务。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文秘、行政事务、交通安全、房改、接待、信访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二、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协调科室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办理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交办、督办、归
档、立卷工作,负责机关的保密工作。
四、负责局行政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及日常公文的拟稿、改稿、打字、印发等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核对其主办的文稿。
五、负责接待和安排外单位来我局的参观学习活动。
六、负责局行政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七、负责接待、处理、登记、批转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八、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机关文书、科技档案及图书资料。
九、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和房改工作。
十、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高度,组织全局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十一、负责机关办公楼的水电设备维修和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机关公费医疗的管理以及办公用品和劳保福利的采购发放工作。
十三、办理机关与机关人员订阅报刊工作。
十四、管理机关院内的环境卫生,组织、督促各科室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参加公益劳动。
十五、负责全局共青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劳动人事、职称、工资、职工教育、社会保险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对本局及局属单位明确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和园林工作发展需要,适时提出有关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理、办理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办理有关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业务工作。
三、办理干部调配、任免、工人调动、干部、工人、退休有关手续。
四、办理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事宜。
五、拟定本局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做好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辞职、辞退、奖惩等有关工作。
六、引进人才,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接收安置、转正、定职、定级及转干、招工等有关手续。
七、负责本局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及劳动、人事统计和人事调查工作。
九、负责有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和房屋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制安全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消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服务经营、人民武装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法制工作
1、负责收集、整理、宣传园林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
2、、负责办理本局对外法律事务,指导和协助局属各单位处理对外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全局普法教育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局属单位普法教育工作,具体抓局机关普法教育工作。
二、安全工作
1、负责制定全局的安全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2、做好安全的基础工作,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总结安全工作等材料,迎接政府半年和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工作。
三、服务经营
1、按照国家物价有关政策的法律法规,协调、指导、督促本系统服务经营工作。
2、抓好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经营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服务游客。
四、负责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及内部消防工作,接受上级检查考核。
五、负责本局的人武部民兵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党务、组织、宣传(党内宣传)、工会、统战、侨务和老干部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委的要求,草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见,具体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
2、负责抓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党组织生活情况,并总结经验。
3、负责抓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编写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方案,抓好教育和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文明意识和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水平。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副科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5、配合局纪委抓全局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违纪党员的处理。
6、负责统战、侨务、老干部和工会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和控告并进行查处(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查处)。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局党员及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2、监督、检查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指示的情况。
3、受理个人或单位对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4、受理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诉。
5、调查处理(或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审理局属单位报送的基层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7、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总工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园林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计划的审核,检查指导园林技术规范、技术培训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局长管理园林规划设计工作。
二、具体审核各类园林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或计划,审核各类园林技术计划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送局长批准。
三、检查局属各单位对各项园林技术规范、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四、负责全局的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划建设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建设、维修和投资计划的编制,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审核、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本局发展的总体规划和“2010”远景目标的要求,对新建公园、旅游景区(点)、小游园及公共绿地的总体规划进行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并负责协调、控制、管理。
二、负责将局属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基建、维护计划进行审查整改,编制全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投资计划,并根据局领导批准的“年度基建、维修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全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
三、负责督促、检查全局年度计划内基建、维修项目设计进度,协助局领导对设计方案审签,负责对设计费的审核工作。
四、督促、检查、协助局属各单位做好基建、维修项目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严格按局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局基建、维修产值统计工作,做好年度竣工项目的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编制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建立财务制度、培训财务人员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全局年度收支计划,汇总绿化生产、基本建设经费计划,做好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
三、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年度的收支预算;负责审核和检查基层单位的各类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总结报告,并整理、汇总报出;负责机关的财务会计核算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财务人员业务档案。
五、负责承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与我局发生的各种往来业务。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园林执法督察室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督查和协调园林绿化违法、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案件各项赔偿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察和协调行政执法局在行使园林绿化法律、法规中的案件处理工作。
二、审核处理行政执法局在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违章案件中涉及的各项赔偿界定工作。
三、参与行政执法局在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违章较大案件的现场调查及处理工作。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